名代雙劍.jpg 圖為:明代雙劍

所謂『劍』,古時又稱「鋏」,多為平直、細長、尖鋒,兩邊開 刃之兵器。因其可刺、剪、劈、砍、撩、挑、錯、摸、拋、衝、攔、 崩、掛、扥、絞、束、雲等,功能萬千,外型卻又纖細、斯文,因 此,又有『百刃之君』之雅稱。

劍之形制,頗似大型匕首,依《鹽鐵論》及《考工記桃氏為劍 疏》二書所載追溯其源,應可上推至石器時代之玉石短劍,接著發 展的便是商、周時期之青銅短劍。周代雖重車兵,但當車毀馬散後, 護體之唯一武器仍為短劍。時至東周,戰爭層面擴及西北丘陵,車 兵頓失優勢,步卒於是興起;如此多功能之個人武器,當然備受青 睞。而青銅無法支撐過長之劍身,因此大都在20至40公分上下, 無法做重大之突破,功能亦無法完全發揮。這時鐵材被發現,加以 戰事增加,質堅器美的鐵劍,於是在我國歷史舞台上綻放光芒。鐵 材延展性、支撐力都遠遠超過青銅,因此劍具越作越長;秦代甚至 出現124公分之長劍。裝工精美,攻擊力強。

時至漢代,出現鋼中極品之所謂『百煉鋼』﹝又稱鑌鐵即花紋 鋼﹞,劍質之優,遠勝歷代,為中國劍藝史上極其光彩之一頁。惜 因騎兵興起,重刀棄劍,正如明《茅元儀武備志》所言:『古之言兵 者,必言劍,今不用於陣。』,加以火器發明,戰爭方式、觀念均大 幅改變,於是劍具漸淪為民間習武或官宦冠服之裝飾,甚至變為道 家驅妖除魔之法器,而失其戰場上原有之功能。

流傳至今,劍具已然脫離單純『兵器』之範疇,而堂堂進入工 藝美術之嶄新世界;隨著一件件考據嚴謹之中國傳古刀劍問世,正 為我悠遠流長之中華科技文明史,提供最直接而又完整之見證。

劍的長度、重量因需求不同而有多樣變化,

《考工記》曰:『桃 氏為劍。L身長五其莖長,重九鋝,謂之上制,上士服之。身長四 其莖長,重七鋝,謂之中制,中士服之。身長三其莖長,重五鋝, 謂之下制,下士服之。』,

《鄭鍔‧周禮解義》載:『人之形貌大小長 短各不一也,制劍以供其服,非直以觀美,要使各適其用而已,故 為三等之制,以侍三等之士,俾隨宜而自便焉。劍之莖其長五寸, 劍身若五倍,其莖之長則為三尺也,重九鏘,則重三斤十二兩也, 其長之極,重之至也。故謂之上制,唯士之長而有力者,然後能勝 之,故上士服之。劍身四其莖之長則二尺五寸也,重七鏘,則重二 斤十四兩也,長短輕重得中焉,故謂之中制,為人之得中者所宜服, 故中士服之。若劍身止三,其莖則二尺耳,重止五鏘,則二斤一兩 三分之中耳,輕而且短,故謂之下制,士之形短而力微者,可以服 焉。』

皆可明白身高、身份與劍長、劍重都有關聯。鐵劍出現後, 劍身漸次加長,護手加大,莖長亦多變化;戰國時已有一點四公尺 長劍出土,漢以後變化更大。

現今武術用劍具之長度,以直臂垂肘 反手持劍時,劍尖不低於耳上端為準。男子劍重不得輕於0.6公斤, 女子劍重不得輕於0.5公斤。 又有文劍又稱雌劍、武劍 (雄劍) 之分,前者為健身、舞劍之 用,長三尺二寸,重約一公斤上下;後者為爭戰格鬥之用,長三尺 八寸至四尺二寸,重則愈二公斤。

歷代寶劍、名劍頗多,劍名更是雅緻高貴;多散記於各類文集 類書之中,而收集較為完整者,乃南北朝梁陶弘景著《古今刀劍錄》、 北宋為方便皇帝參閱之《太平御覽》,以及清康熙年間翰林院歷三年 收編完成之《御製分類字錦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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