圖為:明代雙劍所謂『劍』,古時又稱「鋏」,多為平直、細長、尖鋒,兩邊開 刃之兵器。因其可刺、剪、劈、砍、撩、挑、錯、摸、拋、衝、攔、 崩、掛、扥、絞、束、雲等,功能萬千,外型卻又纖細、斯文,因 此,又有『百刃之君』之雅稱。
劍之形制,頗似大型匕首,依《鹽鐵論》及《考工記桃氏為劍 疏》二書所載追溯其源,應可上推至石器時代之玉石短劍,接著發 展的便是商、周時期之青銅短劍。周代雖重車兵,但當車毀馬散後, 護體之唯一武器仍為短劍。時至東周,戰爭層面擴及西北丘陵,車 兵頓失優勢,步卒於是興起;如此多功能之個人武器,當然備受青 睞。而青銅無法支撐過長之劍身,因此大都在20至40公分上下, 無法做重大之突破,功能亦無法完全發揮。這時鐵材被發現,加以 戰事增加,質堅器美的鐵劍,於是在我國歷史舞台上綻放光芒。鐵 材延展性、支撐力都遠遠超過青銅,因此劍具越作越長;秦代甚至 出現124公分之長劍。裝工精美,攻擊力強。
圖為:江南挾刀